点评一张致命的处方
2016-11-2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次来源:药评中心
1、先看这张处方2、事件回放年4月27日,上午9时许,安徽淮南4岁小男孩高某某因“发热胸痛两天”,医院就诊。储继周主任决定给予输液治疗,在开具处方时,误将维库溴铵(肌松药)当成化痰药(氨溴索)开出……中午12时5分左右,在输注克林霉素+地塞米松、阿米卡星之后,开始输入含有维库溴铵的液体。随即患儿头晕、视力模糊、出现重影、看不见东西、嘴唇发紫、口吐白沫,两三分钟后患儿呼之不应,停止呼吸,抢救无效死亡。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4月29日,媒体曝光“4医院吊水后死亡”事件。4月30日,淮南市医学会出具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专家组认为:
1.医院医生储某用药错误,诊断与治疗不符;
2.药师未按《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药,即未予以审核处方就发药;
3.护士在操作过程中,未违反“三查七对”,未违反操作规程,但护士在第一次使用维库溴铵该药时,未尽到注意义务;
4.维库溴铵是致死的主要原因,不排除该药过敏致死(在未进行尸检的情况下)。
鉴定结论是:构成医疗事故,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负完全责任。
4、处方分析一、处方的规范性
1.医师:违反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选用淡绿色儿科专用处方、未注明临床诊断、单张处方超过5种药品(11种)、书写不规范且字迹难以辨认。
2.药师:违反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该处方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不规范”处方,不仅存在“未注明临床诊断”严重问题,而且含“高警示药品”维库溴铵,药师本应拒绝调剂。
二、用药的适宜性
由于缺少临床诊断,药师无从进行用药适宜性审核。如果仅以“上呼吸道感染”来点评这张处方的话,处方中的11种药品都是不适宜的,而且存在用法用量错误。举例说明如下:
1.克林霉素、阿米卡星:不适宜。
克林霉素、阿米卡星并非上呼吸道感染的首选药物或者一线用药,上呼吸道感染首选药物是青霉素类和头孢类,如果考虑合并有支原体或衣原体的感染,可以选择阿奇霉素。
克林霉素适用于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所致的中、重度感染,如吸入性肺炎、脓胸、肺脓肿、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及败血症等。
阿米卡星对多数氨基糖苷类钝化酶稳定,尤其适用于治疗革兰阴性杆菌对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耐药菌株所致的严重感染。
2.注射用维库溴胺:致命性错误。
据报道,医师在开具处方时,误将“注射用维库溴铵”当成化痰药“注射用氨溴索”开出。为什么医生会把两个药物种类完全不同的药物混淆呢?
作者认为这可能与医生的“思维定势”有关!本人大胆猜测:4月27日,该医生小孩白癜风能治愈吗北京看白癜风的最好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