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例速递直肠癌根治术后患者吻合口

2019-2-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案例19直肠癌根治术后患者吻合口瘘、直肠阴道瘘、肛门狭窄

原告:女,年6月2日出生

被告:医院

诊疗经过:

原告因“反复肛门有肿物脱出,疼痛、出血半年,加重10天”,于年11月10医院外科住院治疗,入院诊断:1、直肠肿物待查:直肠癌?直肠息肉?炎性增生?2、混合痔伴感染;3、原发性高血压3级,高危。年11月17日在全身麻醉下行直肠癌根治术,同年11月25日经该科某副主任医师示,患者肛门仍未排气,经碘海醇造影及引流管美兰注射,已确诊为:术后并发吻合口瘘。

原告于同年11月26日接受剖腹产探查术、结肠造瘘术。同年11月29日引流袋引流量约60ml,黄色,粘稠状,可见明显粪渣,考虑患者腹腔仍有大便漏出,腹腔感染严重,医院进一步治疗。

原告于年11月29日出院,出院诊断:1、直肠癌根治术后;2、直肠癌造瘘术后;3、低蛋白血症;4、高血压3级,高危。同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1、腹、盆腔感染:直肠癌术后吻合口瘘;2、直肠癌根治术后;3、横结肠造瘘术后;4、直肠阴道瘘;住院25医院继续治疗。

司法鉴定:

1、术前检查不规范,存在过错。病史资料中未见有肠镜检查的报告,专家组认为:该患者术前可行肠镜检查,以了解肿瘤发展情况,故医方属术前检查不规范,存在过错。

2、手术操作不规范,存在过错。根据《外科手术学》人民卫生社出版,第3版,经腹部直肠切除吻合术中指出:用吻合器时,要求充分游离直肠,清除吻合两端肠管1.5—2.0cm上的系膜、血管、脂肪、结缔组织,在切缘6mm处,缝合针距约4mm的穿过肠壁全层荷包缝合,吻合完毕后,肠管及其系膜需松驰和无张力等。但医方的手术操作不规范,未对吻合口张力进行描述,且未缝盆底腹膜及引流不规范等,致出现该手术常见的并发症吻合瘘,故存在过错。

患者的损害后果是:直肠癌术后吻合口瘘致肛门狭窄和直肠阴道瘘,属九级伤残。

法院判决:

结合原告的伤残程度及庭审查明的事实,法医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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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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