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合伙盗掘古墓疑犯主动自首轻处缓刑
2016-4-2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次4人合伙盗掘古墓疑犯主动自首轻处缓刑
近日,怀宁县法院审结1例盗掘古墓葬案,被告人张某在犯法进程中系从犯,且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法院终究判处被告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07年7月,张某受刘某、黄某的邀集,从浙江省临安市来到怀宁县公岭镇李某家中。在李某的指引下,4人携带锄头、铁锹等工具,连续三天夜间对潜山县余井镇的1座古墓进行发掘,张某在旁边望风及帮忙提土,终究四人盗得四只铜错金银兽镇、一盏铜行灯、一块铜镂空盘龙马纹牌饰。黄某将六件铜器卖给北京市朝阳区康某,得款50000元。经鉴定,所盗掘墓葬为西汉时期墓葬;所盗四个铜错金银兽镇为国家二级文物,铜行灯、铜镂空盘哪家治疗白癜风医院好龙马纹牌饰为国家三级文物。
案发后,刘某、黄某、李某等3人均遭到了法律的制裁。张某慑于法律的威严,于2011年底主动到浙江省某公安派出所投案自首,所盗文物被公安机关追回。
法院根据张某的犯法情节及立功、悔罪表现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白癜风有什么症状p>3月1日起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