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病房使用的利器盒应多长时间收走
2016-11-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次Q:老师您好,病房使用的利器盒应多长时间收走。谢谢
A:您好!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管理办法中规定如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第十三条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各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的人员应当做好以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工作:(二)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达到专用包装袋和利器盒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和利器盒的封口紧实、严密,系上中文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医疗废物产生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备注等;根据上述规范的要求,当利器盒盛装达到3/4时应及时回收,最长不能超过48小时(当天由回收单位收取)。如果利器数量较少,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用较小的利器盒。
Q:老师您好!手术器械使用后在手术室是否需要做预处理?如果需要:1.出自个哪个规范?2.想了解一下预处理的真正意义何在?3.预处理后的器械需要达到什么样的要求才能送到供应室进行集中处理?
A:您好!目前消毒供应中心执行的标准是年颁布的WS.1、.2、.3,在三个部分的术语和定义中均未提到预处理。医院未建立消毒供应中心,但在管理规范中要求“暂未实行消毒供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所有污染的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均应按照先清洗后消毒的原则进行。这些工作要在去污区进行。去污区就是“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的区域,为污染区。”所谓预处理是因为各类污染物对器械表面具有一定的腐蚀性,为了减少腐蚀性而需要做。在手术中使用后的器械等应在手术结束后应立即密闭运送至消毒供应中心(或供应室的手术部),因此不需要进行预处理。
Q:老师您好!请问1)口腔门诊里可以养鲜花吗?2)用过的抗生素小瓶及毫升利复星等空瓶是医疗废物吗?
A:您好!感谢您的提问。第一个问题似乎没有明确的规定,医院为了美化环境和为患者提供一个温馨的就诊环境,采用鲜花装饰诊室,但要注意管理好,不要成为蚊虫的滋生地。当然,在洁净环境中是不能养殖鲜花的。关于第二个问题,在我的回答中采用了国家规范条款作为依据,抗生素小瓶仅是在配液时由护士接触,应不属于感染性废物。在《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中第四十八条非医疗废物输液瓶(袋)是指未经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第四十九条非医疗废物输液瓶(袋)由产生科室收集,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转交或出售;临时贮存的非医疗废物输液瓶(袋)应有专人管理,并有防盗措施。上述回答仅代表我个人的观点,欢迎讨论。
Q:根据《版消毒技术规范》重复使用器械应先清洗后消毒,但如遇乙肝、艾滋等传染病患者其重复使用的器械是否也采取先清洗后消毒。谢谢老师
A:您好!根据《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中基本要求“5.1.2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只有本条规定的需要特殊的方法进行消毒或灭菌。其他器械均应按照“5.1.1重复作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的规定进行。年颁布的《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是一样的,先清洗后消毒。
Q:老师您好,请问一下,现在锐器伤处理是不是出台新文件,不可以挤血,包括近心端到远心端挤血都不可以?(这是小编上次文章的问题)
A:您好!目前我尚未见到新的文件规定,利器伤的处理仍然应该按照原有规定进行处理。您所说的新规定能否提供相关文件,供大家学习。谢谢!
Q:腹腔镜手术中用于气腹的高纯二氧化碳是无菌的吗?如果不是无菌的能否造成腹腔感染?谢谢!
A:目前在腹腔镜手术中建立气腹使用最多的是二氧化碳,它的优点是在血液中溶解度很高,即使少量气体进入血液也不会引起气体栓塞。但它的缺点是腹膜的广泛吸收,过多可以导致酸中毒。因此,如果气体中含有细菌病毒完全可以导致感染。按照国家药典的规定,二氧化碳的浓度要≥99%。国外有专门用于手术腹腔镜的二氧化碳及二氧化碳气瓶,在气腹机内的减压阀和气体输出部件上都装有过滤器,以再次过滤气体中的杂质,保证进入体内二氧化碳的纯净,注册等级相当于国内的三类手术器械。但在国内对此问题的重视程度还不高。请具体检查一下贵单位的高纯二氧化碳的供气管道或气瓶是否符合要求。
Q:检验科生物安全柜更换下来的滤网,我觉得应该按感染性废物处理,但医疗废物回收机构不肯接收,该怎么办?
A:您好,您提的问题非常好。生物安全柜更换的滤网肯定属于医疗废物,贵院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是正确的。医疗废物回收机构应该是卫计委指定公司负责接收和运输并集中处理。如果贵院与该公司签订有效接收运输协议,则属于公司违约,可以通过法律实现其履职。医疗相关废弃物品是否为医疗废物是由使用者判定,可能运输人员不了解使用情况,医院总务部门、检验科及感染管理部门联合与运输公司沟通,实现医疗废物规范运输管理。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Q:老师好,请问抗菌素的管理使用应该是院感科主抓吗?院感科在其中应该是什么角色?我认为应该是药事会来主管,但我们单位觉得是院感科的任务,我考虑院感科在这是参与着,为主管部门提供数据,比如我们的目标管理是一类手术切口,那么就提供一类手术切口的临床用药(术前、术中、术后)的时间,种类、伤口(甲级、乙级、丙级)愈合、有无感染等,而不应该在抗菌素使用中由院感科来主抓完成。
A:你好。我认为你对抗菌药物管理的思路是正确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需要多部门协作,包括医务处,药学部(药事委员会),微生物实验室、信息管理、护理部等部门分工合作,各负其责;院感科对围术期抗菌药物应用进行加强管理,其目的是开展手术部位(包括切口)感染目标监测并落实预防控制干预措施之一。抗菌药物治疗用药合理性评价需要通过医务处、临床药师、微生物临床医师、感染疾病专家及感控人员共同讨论评价及反馈。如果院长要求感控牵头,您可邀请医务部,药学部,微生物实验室、信息管理部等多部门协作,形成管理团队(小组或委员会),院感科可结合相关规范、指南拟定管理草案,划分责任,提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各履其职。
Q:老师,您好!请问导尿管及引流袋的更换时间是依据哪些规范制定的;留置导尿管时能否用利多卡因凝胶作为润滑
A:你好,对留置导尿管和引流袋的更换时间,无论是教科书还是临床研究,目前尚无统一定论,未查到相关规范。版《中华医学会泌尿外科学分会留置导尿护理指南》推荐:制定相关的工作准则和工作规程,制定导尿管留置、拔除和更换指征以及导尿管的维护流程(ⅠB)。留置尿管的更换时间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长期留置导尿管患者,不宜频繁更换导尿管。若导尿管阻塞或不慎脱出时,以及留置导尿装置的无菌性和密闭性被破坏时,应当立即更换。关于留置导尿使用利多卡因凝胶润滑、镇痛,减轻尿道黏膜损伤,多年来同道们一直在实践中探索,欢迎北京治疗白癜风哪个医院北京白癜风的治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