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患者评价甲磺酸阿帕替尼片治疗局部
2018-10-2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次1、试验药物简介
甲磺酸阿帕替尼是由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研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分子V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化学名称为N-[4-(氰基环戊基)苯基][2-[(4-吡啶甲基)氨基](3-吡啶)]甲酰胺甲磺酸盐,分子式为C25H27N5O3S,分子量为.58(甲磺酸盐)。甲磺酸阿帕替尼主要通过抑制VEGFR-2发挥抗血管生成作用治疗恶性肿瘤,临床前研究表明其抗肿瘤作用优于同类药物PTK。
本试验的研究对象为局部进展/转移性难治性甲状腺癌,包括碘治疗失败的分化型甲状腺癌、甲状腺髓样癌和未分化癌。
2、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甲磺酸阿帕替尼片治疗难治性甲状腺癌患者的客观缓解率(ORR)。
次要目的:评价局部进展/转移性难治性甲状腺癌患者经甲磺酸阿帕替尼片治疗后的血清Tg和TgAb、降钙素变化、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安全性。
3、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Ⅱ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组:阿帕替尼)
盲法:非盲
试验范围:中医院内科、头颈外科
试验人数:全国40人
4、入选标准
患者必须满足以下所有入选标准才可入组本试验:
1)年龄18-75岁,男女不限;
2)经病理组织学证实的难治性甲状腺癌,病理亚型包括:碘难治性甲状腺乳头状癌和滤泡状癌、髓样癌及未分化癌;
3)患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存在(RECIST1.1),至少有一个经治疗的可测量病灶(螺旋CT扫描长径≥10mm,符合RESCIST1.1版标准的要求);
4)放射性碘难治(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a)靶病灶在放射碘治疗中完全丧失摄碘功能;
b)患者12个月内接受单次放射碘治疗(≥3.7GBq[≥mCi]并且靶病灶疾病进展;
c)患者每两次放射碘治疗时间间隔<12个月,剂量≥3.7GBq[≥mCi],至少有一次碘治疗后超过12个月疾病进展;
d)累计接受放射碘治疗剂量≥22.2GBq(≥mCi);
5)可推荐至少经历一次标准化疗失败的未分化甲状腺癌患者入组;
6)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NC≥1.5×/L;PLT≥×/L;Hb≥90g/L;TBIL≤1.5×ULN;ALT和AST≤2.5×ULN;对于有肝转移灶者,ALT和AST≤5×ULN;BUN和Cr≤1×ULN且肌酐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凝血功能正常(INR<1.5或凝血酶原时间(PT)<ULN+4秒或APTT<1.5ULN);尿常规提示尿蛋白<++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
7)ECOGPS评分:0-2分;
8)预计生存期≥12周;
9)育龄妇女必须已经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或在入组前7天内进行妊娠试验(血清或尿液),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8周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对于男性,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8周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或已手术绝育;
10)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5、排除标准
具有以下任何一项的患者不能入组本研究:
1)存在无法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大量胸腔积液和/或腹腔积液、心包积液);
2)以往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但是除外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或其他经有效治疗的肿瘤且5年以上未见疾病征兆;
3)1个月内使用过VEGFR-TKI小分子药物,如凡德他尼(vandetanib)、卡博替尼(Cabozantinib)、乐伐替尼(lenvatinib)、舒尼替尼、索拉菲尼等治疗的患者;
4)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多种因素;
5)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出现重度创伤性损伤、骨折或溃疡;3周内接受过放疗(局部姑息放疗除外)、化疗、分子靶向治疗者;入组前6周内接受过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化疗;
6)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mmHg或者舒张压≥90mmHg,尽管进行了最佳药物治疗);
7)既往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Ⅱ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QTc间期男性≥ms、女性≥ms);按NYHA标准,Ⅲ~Ⅳ级心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提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50%者;
8)入组前2个月内存在明显的咳鲜血、或日咯血量达半茶勺(2.5ml)或以上者;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
9)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基线期大便潜血++及以上,或患有脉管炎等;
10)活动性的脑转移、癌性脑膜炎、脊髓压迫患者,或筛选时影像学CT或MRI检查发现脑或软脑膜的疾病(筛选前21天已完成治疗且症状稳定的脑转移患者可以入组,但需无脑出血症状);
11)影像学(CT或MRI)显示肿瘤病灶距大血管≤5mm、或存在侵入局部大血管的中心型肿瘤;或存在明显肺部空洞性或坏死性肿瘤;
12)同时接受其他任何抗肿瘤治疗;
13)筛选前28天内接受过抗甲状腺癌放疗治疗;
14)4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15)活动性或慢性丙肝和/或乙肝感染及其它活动性感染(由研究者决定);
16)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7)入组前的6个月内出现过腹部瘘管、胃肠道穿孔或腹腔脓肿;
18)入组前12个月内发生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随机前7天内接受过强效CYP3A4抑制剂治疗,或参加研究前12天内接受过强效CYP3A4诱导剂治疗者;
19)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如严重的糖尿病、肾功能不全等);
20)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21)其它研究者认为不适合纳入者。
6、医院信息
医院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医院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周生余
赞赏